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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新疆伊吾工业园区形象创意主题雕塑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0-05-31 18:41   截稿时间:2020-07-20 23:59   阅读量:155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文化润疆”战略,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升伊吾工业园区文化品位和基础景观建设开发水平,塑造伊吾工业园区品牌形象,提高伊吾工业园区知名度及影响力,特举办第一届新疆伊吾工业园区形象创意主题雕塑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使本次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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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伊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伊吾县委宣传部、伊吾县教育工委、伊吾县总工会、伊吾县融媒体中心、伊吾县文体广旅局、伊吾县商科工信局

承办单位:哈密龙之缘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2
赛事主题

第一届新疆伊吾工业园区形象创意主题雕塑设计大赛

03
设计背景

伊吾县工业园区于2006年规划建设,实行“一园两区”的发展模式,包含煤炭、煤化工为主的综合产业园区与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为重点的轻工业加工园区。总规划面积42.98平方公里,其中淖毛湖工业园区规划面积40.98平方公里,盐池工业园区2平方公里。园区扎根祖国边陲,依托充足的优势煤炭资源实现不断跨越式产业升级,绿色和谐发展。未来主要以煤化工产品延伸、精细化工品、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为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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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赛制

大赛分创意组和设计组两个组别,采取二级赛制:初赛、复赛。创意组参赛作用仅需提供不小于A4图幅设计图与可清晰表达创意的设计说明。设计组应严格按照参赛要求提供参赛作用。

初赛:参赛作品(实物小样或者设计图纸)由大赛组委会保管,大赛组委会评选出入围复赛作品,由组委会电话通知入围选手参加复赛。

复赛暨颁奖典礼:大赛评审委员会从入围复赛作品中评定各类获奖作品,并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届时入围选手着正装,按时到达复赛现场,对作品设计进行现场阐述(不超过3分钟),若无法按时到达者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可录制作品设计阐述视频(不超过3分钟)发送至指定邮箱,由组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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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要求

(一)本次大赛对伊吾工业园区形象创意主题雕塑设计进行征集。主题应该围绕哈密地区、伊吾县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资源禀赋、地貌特征、生态特征、工业特点、历史文化等元素进行设计。

(二)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其他团体均可参赛。同一作品不可重复参赛,但可同时参加不同组别比赛,每个参赛单位报送作品不超过三组。

(三)参赛作品要积极健康向上,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版权作品需要提供作品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四)设计作品需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体现文化要素,在展现新疆哈密、伊吾文化的同时,富有创新性、实用性。

(五)参赛作品的形式、题材、工艺材料不限,鼓励以雕塑小样、系列产品参赛。应体现便捷、生态、安全、节能的理念,并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六)每件设计作品需附上设计说明,明确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300字以内)。

(七)图纸类参赛者需提供设计图及细节图,效果图或照片均可,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或组合效果,照片不多于5张,每组作品需提供一份A3(420*297mm)规格的彩色照片或彩色效果图(精度不低于300dpi、JPG/GIF/PNG格式保存,单张不超过5MB),视频作品以MPEG—4格式上传发送,时间不超过1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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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一)文化内涵:突出哈密文化内涵,融合本土文化元素和形象,呈现传统文化元素与时尚元素的协调结合。

(二)创意水平:设计思路新颖、有创意,技艺或产品独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按设计工艺:构图饱满、形象生动,色彩和谐,具有较高的观赏性和艺术性,能满足大众的审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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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时间

作品征集: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7月20日
资格审查: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7月20日
初赛评选: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4日
复赛颁奖: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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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奖励

创意组:
创意之星5名(奖金600元/人+证书)
希望之星10名(奖金200元/人+证书)

设计组:
一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人+证书+奖杯)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人+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600元/人+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人+证书)

注:存在其他后续奖励,继续制定中。创意组若有特别突出者则选拔为特等奖,奖金5000元,邀请深入设计。设计组一等奖将具体洽谈下一步合作。

09
参赛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作品投稿可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或书面提交方式。

(一)书面提交方式:将设计者简介及联系方式附在稿件后,寄送至新疆哈密市迎宾大道玉龙湾一区10号楼哈密龙之缘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彬玉;联系电话:15026118907)注明“第一届新疆伊吾工业园区创意性向主题产品设计大赛”。

(二)网上报名方式:关注“伊吾零距离”或“百姓汇慧惠”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设计大赛”进入链接后填写并提交参赛报名表,并将参赛作品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496119359@qq.com),邮箱回复“收到”即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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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一)知识产权及相关说明

1.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颁奖单位代扣代缴。
2.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3.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4.参赛作品如涉及共同合作、职务作品或其他不同权属状态情况,无特别说明情况下,均视为合作方、单位其他权利人明知且同意。
5.如因参赛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大赛及大赛组织者无关,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6.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均未投入生产销售、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
7.参赛者自愿接受本启事的约束,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均属大赛组委会。
8.参评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照片等)一律不退,投稿人自留底样。
(注:针对获奖作品,我方会提供更为详尽的知识产权约定)

(二)宣传与保密

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与大赛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包含但不仅限于拍摄、展览、新闻报道、整理出版等。若有特殊保密要求,参赛方需在报名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可公开作品,组委会不承担由于公开展示所导致的损失。

(三)结果通知

评审结果将通过“伊吾零距离”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参赛者密切关注。若参赛者由于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的,所有后果均由参赛者自负。

(四)作品寄送

1.根据大赛的评审规则,所有参赛的实物作品须寄送作品实物(或模型),寄送信息如下:
收件地址:新疆哈密市迎宾大道玉龙湾一区10号楼哈密龙之缘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件人:魏彬玉(15026118907)  
2.寄送参赛作品所产生的运输、保险、关税等所有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如邮寄过程中发生损坏、污染等均由参赛者承担损失。
3.参赛者在接收到报名成功回执后寄送作品,组委会将依据收件信息录入情况承担作品相应安全保管责任。

(五)作品回寄

参赛作品不予回寄。

(六)大赛监督公证

本次大赛由哈密市正信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复赛及颁奖典礼活动现场公证处工作人员将到场进行现场公证。

(七)大赛最终解释权说明

参赛者的作品一经提交,则默认同意以上条例,大赛组委会保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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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咨询微信:zhengji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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